虚拟机(Virtual Machine)指通过软件模拟的具有完整硬件系统功能的、运行在一个完全隔离环境中的完整计算机系统

为更好的服务我校各单位的信息化业务系统的部署和实施,信息化处已完成我校服务器虚拟化平台的建设,每个虚拟服务器都具有独立的IP地址和完整的网络服务功能;虚拟服务器之间完全独立,可由用户自行管理。各单位根据需要可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申请虚拟服务器。为了能更好的发挥虚拟服务器的作用,现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如下:

一、虚拟服务器为学校公共资源,各单位申请虚拟服务器必须用于提供面向全校师生的公共服务。个人科研或其他用途不准申请使用。

二、申请单位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》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。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和内容。如发现此类信息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将终止服务,并将有关信息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三、目前用户申请虚拟服务器只能用于WWW服务,不能在服务器上运行占用大量服务器CPU或内存的数据和程序;不能制造、传播病毒及木马后门;不能架设代理、邮件等网络应用服务软件等,如发现上述情况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要求用户修改、删除或关闭服务器运行。

四、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器所使用的软件及作品的版权(许可/使用权),如因不当造成的法律纠纷由申请单位负责。虚拟服务器的安全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,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系统数据的更新和定期备份等安全工作。由不可抗力或者用户维护不当造成的数据丢失、系统崩溃等情况由各单位自行承担。

五、用户首次使用虚拟服务器必须修改密码,并自行妥善保管好虚拟主机的账号和密码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不提供密码找回服务。如因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泄露,造成整个虚拟主机系统受攻击,或服务器信息内容遭破坏、信息丢失、不良信息被发布等,将停止对该单位的虚拟服务器服务。

六、虚拟服务器的单位负责人和管理员都应为我校正式教职工。当虚拟服务器负责人信息变更时,用户应及时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申请变更。如果不再使用虚拟服务器,申请单位应及时申请注销。

七、负责虚拟服务器的管理员应及时检查系统的漏洞并更新。当该服务器系统发现严重漏洞时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停止其对外服务。

八、虚拟服务器需要的运行环境超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提供的服务时,需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协商处理。

 

需要申请虚拟服务器的单位请发起下述流程,流程地址是:

      http://e-office.nuist.edu.cn/infoplus/form/XXHC_XNFWQ/start